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最豐富最多樣內容,嘔心瀝血之作。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曾在博客來 網路書店造成搶購熱潮。
在閱讀完後重複咀嚼,才能體會出真正的意涵,總而言之人氣蠻不錯,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誠意推薦給大家看喔!
最新與最多的醫療保健,每日都有特價商品推薦是網路書店購書最佳選擇!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好康道相報,在網路上它的評價很高很夯。
醫療保健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全書的內容大意
這個真的很不錯,購買也很便利,省到荷包又不用出門真方便!
博客來,博客來網路書店,博客來網路書局,博客來書店,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
商品訊息功能:
內容簡介: 明代傷寒學家童養學為糾正元代醫家吳恕《傷寒活人指掌》之訛謬而著之傷寒學術著作。博客來網路書局書凡三卷。首卷述六經傳變。卷二列傷寒諸證(實際包括溫病、疫癘和一些雜病),其內容包含注解、辨證法、診脈法、用藥法(內含方劑)及總論等內容。卷三列方劑114首,是作者所「集得之古方」,其所選方劑與前兩卷病證相對應。本次整理以明崇禎五年(1632)金陵刻本為底本。
博客來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
男人真心話,說給女人聽:錯判男人心,失去幸福力。送給想搞懂男人心理,找到真幸福的女人們! | 這樣說,就能說進男人心坎裡:讓妳說得漂亮,男人聽得舒服 | 把男人養乖 | 那些再與你無關的幸福 | ||||
分手笑忘書:笑著忘卻愛情的傷,然後開始下一段旅程(附贈老m語錄精美明信片) | 溫柔的堅定:讓妳的內心閃閃發亮,再也不受傷 | 非限制級的愛情 | 銀座NO.1女公關的獵男說話術:想追就跑不掉、想戀就愛得到 | ||||
威而鋼日記:慾望城市超熟齡版 | 愛,不是學到就是得到 | 玫瑰女人戰爭 | 兩個人很美好,一個人也自在 | ||||
不能告訴男朋友的100個小秘密 | 愛.被愛:學會與他人建立關係,勇於互愛(4版1刷) | 婚後時代:新婚人妻與再婚人妻的交換日記 | 男人如衣服:把男人當衣服看,妳會更幸福 |
- 作者: (明)童養學
- 出版社:中國中醫藥出版社
- 出版日期:2015/01/01
- 語言:簡體中文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
百戰不敗讀孫子 | 有點狡猾不犯法 | 聰明學做人,萬事都OK | 做人當然要精明 | ||||
做人用心,做事順心 | 糊塗學 | 開發你的人脈金礦 | 為人八方.處世樂觀 | ||||
手腕-中國歷史上的權力遊戲 | 賤好就收 | 別用心情處理事情 | 靈活處世厚黑哲學 | ||||
最有效益的人脈管理 | 動腦做人,動手做事:動手做事之前,必須先動腦做人 | 助你成功的人際存摺 | 做人有謀略,做事有策略:操控自己才能善用別人 |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推薦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討論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比較評比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開箱文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部落客
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那裡買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價格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特賣會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評比,傷寒金匱11:傷寒活人指掌補注辨疑部落客部落客 推薦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曼谷旅遊警戒升為橙色 觀光局:團體旅客可擇優辦理退費
旅遊中心/台北報導
泰國曼谷爆炸事件,外交部昨晚宣布旅遊警示由黃色提升為橙色,觀光局今(19)日上午邀集相關機關與單位討論,會中達成共識,旅客即日起可選擇最有利方案辦理退費、轉團或延期。
觀光局今日上午邀集品保協會、旅行業全聯會、行政院消保處和外交部開會,旅客可以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之1辦理解約,須扣除必要費用並補償業者,補償金額不得超過旅遊費用5%。
觀光局說,會議中有人認為,如果旅客距離出發時間還有段時間,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7條辦理,可能比第28條之1要來得省,因此開放旅客擇優選擇。
此外,觀光局也強調,如果旅客認為扣除必要費用並賠償5%旅行費用負擔過高,也可選擇轉團、延期等方式,以保障自身權益,如果消費者有發生任何消費爭議,也可向消保處、觀光局和品保協會申訴。
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:
第27條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)
一、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31日以前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10%。 二、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20%。 三、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30%。 四、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1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50%。 五、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100%。
第28條之一(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)
出發前,本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,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安全之虞者,準用前條之規定,得解除契約。但解除之一方,應按旅遊費用百分之___補償他方(不得超過百分之五)。
留言列表